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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开门红”备战正酣 银保监会及时发文防“雷”
http://www.CRNTT.com   2020-10-31 11:02:14


 
  “《通知》要求行业落实整改要求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的方式有望肃清行业竞争乱象,利好有序合规推进‘开门红’工作的优质人身险公司。”葛玉翔表示,为提升队伍的士气,行业普遍提前进入2021年“开门红”工作,并通过缩短返还期限的方式吸引消费者。部分公司为抢抓业务,推动“开门红”过程中确实存在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多种问题。

  《通知》要求坚持“保险姓保”,摒弃片面追求规模,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同时,《通知》还要求各总公司、省分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上报,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葛玉翔认为,从上报时间节点看,《通知》剑指2021年人身险行业“开门红”。

  不当捆绑销售、诋毁同业等将被重点查处

  面对“开门红”时期可能出现的乱象,《通知》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项即为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曾女士就曾度过了一段“借债交保费”的困难日子。其在保障型产品配置薄弱的情况下,于2015年“开门红”期间购买了某理财型保险产品,年保费达10万元,但此后其发生家庭变故收入锐减,此时,如果退保,损失巨大;继续交保费又困难重重。

  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的其他行为还包括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炒作停售;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在宣传、销售新型产品时,仅按照高、中档水平演示保单账户利益;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诋毁同业商誉,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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