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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新篇章,两岸已到了转换论述的历史关键点。 |
中评社╱题:“分裂 分治 未统一:论两岸统合论” 作者:谢大宁(台湾),两岸统合学会秘书长、教授
两岸分裂的时代
两岸关系源自于一个悲剧,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大家也都知道,这些年的历史轨迹,无论存在着多少波折,也正在朝向解决这个悲剧的方向上走,这点从描述两岸关系基本语汇的演变,就可以看得出来。
曾经,两岸在刀兵相向,互相“匪来匪去”的年代里,彼此是不屑去提对方的,那时双方都自认为是正统,而对方则是伪政权,于是只有外人可以用比较正确的描述方式,把两岸称为“分裂”的时代,这分裂当然不是法律意义的,因为谁都不承认对方,所以法律上没有分裂。
可是政治上,乃至其它的事实层面,冷战的确让两岸分裂了。这分裂也就造成了许多恶劣的影响,比如说现在困扰着台湾的认同问题,其实正是源自于这种分裂的困境。
分裂状态的缓和,大约开始于八十年代,当时台湾对邓小平先生对台和平新政策的描述是,那是包着糖衣的毒药,是统战阴谋(统战这个词汇也因此而被污名化),所以台湾基本上是没有回应的。蒋经国先生的三不政策,意味着台湾完全无意改变两岸之为分裂状态的描述方式。而同时,北京方面也因为把“一国两制”理解为中央对地方的关系,这种理解乃是台湾所断不能接受的,这也就是说北京并没有办法提出一种新的,并且足以取代“分裂”这个字眼的描述方式,于是两岸就仍然僵在那里.其唯一有意义的改变,大概就是蒋经国先生的开放探亲吧!
分治论述的出现
在我看来,对两岸状态之描述第一个有意义的改变,其实是台湾提出来的,九十年代出现的国统纲领,很技巧地把“分裂”改换成了“分治”,也就是以分治来描绘两岸关系。国统纲领的基本讲法,乃是马英九先生经常挂在嘴边的,“两岸彼此互不承认主权,但也互不否认治权”,这也就是说两岸从实质分裂,但法律上彼此的完全否认对方,进展到了另一个层次,亦即彼此的关系不再是分裂的关系,而是在国际法层次上,彼此仍然互不承认对方,但在国内的层次,则彼此尊重对方对内的完整管辖权。
这样的描述方式,其实在两岸之间的理解,还是有一些根本的差别,台湾对国统纲领的发明,除了民进党而外,其实是还挺得意的。因此台湾很快就把这样的“分治”概念,转换进了台湾的政治与法律体制之中,在政治上也就是成了大家所熟知的“一中各表”,而在法律体系上,就落实成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换言之,“分治”对台湾不只是一个对两岸状态的描述,而是倾向将之落实于政治法律之中,并将分治逐渐“固定化”;而这种固定化,经过这么些年的运作,除了它已经真正落实为一个稳固的法律架构外,同时也透过教育的过程落实为国民意识。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么些年来,台湾的认同问题恶化到如此地步的缘故.当然更重要的,台湾的政治运作,也越来越清楚地想将“分治”落实为两岸的政治定位之基本结构。如果我们今天忽略民进党内少数所谓“铁杆台独”的话,其实国民两党都已经或明或暗地希望两岸能依照“分治”的逻辑来定位彼此,这样显着的事实,相信所有专家都应该会同意才是。
但北京对“分治”概念的态度其实是戒慎恐惧的。北京当然不会希望用“分裂”来描述两岸,而“分治”某种概念上比“分裂”是要进步的,这样的描述让两岸有了发展和平关系的空间,这符合邓小平先生所定下来的决策方向。但是“分治”的描述也存在着危险,这危险正是可能在寻求“分治”之固定化中会产生的。对北京而言,两岸关系有一个不能放弃的前提,那就是最终的国家统一,而“分治”的描述对这个终极目标而言,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就有利的方向而言,这些年两岸从金门协议开始,到这几年的十八项协议,它对两岸关系的推动效果,已经不必解释。但就不利的方面来说,两岸和平协议的渐行渐远,应该也可以一叶知秋了。北京对这点而言,其实从一开头就显然了然于胸,所以对“分治”的描述方式一向采取了某种有保留的“默认”态度,以便争取这概念中有利的成分,并得以在面对它的不利成分时,保留可回旋的空间。
然而北京这样的态度,在这几年间显然也遇到了瓶颈,因为北京对“分治”采取的是默认的态度,而且也一直没有更符合北京目标的描述方式被创造出来,于是某种程度上,北京只能被“分治”这样的讲法带着走。由于台湾各界对分治的讲法基本上是虽不满意但都能接受的,所以从这样的概念出发,它已经逐步在台湾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凝聚成越来越强固的共识,而一旦北京发觉了这个概念有往不利的方向上操作时,北京对“分治”概念的反应往往只会在台湾形成反感,这就造成了某种投鼠忌器的效应。我相信北京的涉台部门,对这样的状况大概都是寒天饮冰水吧!坦白说,这就是政治需要论述的地方,不能创造一种可以主导情势发展的论述概念,在很多地方就是会遭遇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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