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3日电/东方网:个税“减税红利”是在给中产阶层减负
作者:江德斌,自由撰稿人。
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10月1日已率先享受到“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基础上,公众未来还将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6项内容,涵盖教育、养老、住房、医疗等四类民生支出,也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领域,涉及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从《征求意见稿》列出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来看,力度确实不小,等于进一步变相提高个税免征额,被各界誉为个税“减税红利”,乃是实实在在的减负,令众多“上有老+下有小+养房”的中产阶层受益。
按照扣除额度计算公式,如果达到相关扣除标准,相比税改前的缴税额度,明年起月薪2万元的纳税人,每月可少缴超200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这仅是一个速算扣除的例子,事实上收入不同的人群,可按相应的阶梯速算扣除公式,结合家庭负担情况,计算出自己能够享受到的“减税红利”。
这样做也是顺应社会公众的建议,实现个税征收由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收模式,促使个税更为合理化,为中产阶层家庭减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乃是在统一起征点的基础上,按照家庭经济负担的不同,给予相应的优惠减税待遇,以满足家庭负担越重、优惠越多的征税原则,从而实现为纳税人减税,降低中产阶层的纳税负担,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提高普通家庭抗风险能力,以逐步达到藏富于民的目的。
据测算,个税“减税红利”所释放的年税收减免额约在千亿规模,而随着未来四大民生支出变化的调整,以及符合减税标准的纳税人基数增多,“减税红利”规模还会更大。表面上看政府少收了税,但这部分钱通过纳税人的支出,又回流到社会领域,实际上刺激了相关产业的需求,有利于经济发展。显然,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减税政策,对巩固中产阶层信心,夯实普通家庭的经济基础,提高整体国民的经济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
我国社会结构目前呈现金字塔形状,中产阶层比例太小,家庭负担又过重,导致难以壮大,无法形成社会的“稳定器”。税改方向就是减轻中产阶层的负担,让其拥有更可观的发展预期,逐步壮大中产阶层群体,提升整体国民素质,以构成社会的稳定因子,助力国家发展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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