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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11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8-12-14 16:31:07


  中评社北京12月14日电/近日,吉林省纪委对11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11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政府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士萍、会计吴高地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他人贪占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7年3月,李士萍、吴高地未认真审核把关该镇胡家村电路改造工程使用扶贫资金4万元相关财务报批事项,致使工程承建方孙某某虚开发票骗取2.4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10月,李士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高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2.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政府民政办主任李佳洋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取消低保资格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李佳洋未按照规定要求对低保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监督,致使江南乡9户2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取消低保资格,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李佳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辽市茂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忠文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扶贫项目经营损失严重问题。2016年10月,赵忠文负责推进实施茂林镇孟益村地瓜窖扶贫项目,因其监管不力,导致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勇在未作市场分析调研、未严格把关情况下所购地瓜腐烂219万斤,损失共计126万余元。2018年5月,赵忠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东辽县泉太镇政府综合执法办主任兼秘书高启升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他人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7年1月,高启升在任泉太镇六马社区主任期间,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居民甄某某申报办理低保事项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其违规成为低保救助对象幷违规领取低保金1200元。2018年7月,高启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5.辉南县发改局副局长兼县脱贫办副主任丁岩峰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上报扶贫项目整改情况不实问题。2017年12月,丁岩峰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上报样子哨镇小椅山村养猪场规模“缩水”问题整改情况,由于其工作不认真负责,将该项目整改情况应报“未完成”报为“已完成”,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丁岩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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