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针对新增监察对象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被授权履行公共事务人员等,浙江省着力探索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2018年7月底,率先在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1360人、副主任1178人、监察员3986人,着力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为推动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更好履职,省纪委省监委还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监察对象范围、监察职责和调查方式。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认真履职,有效整治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日前,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的一名非党员联村干部,就因对其辖区内违法建设开展巡查不力、日常工作指导不到位,被区监委派出雅畈镇监察办公室立案处理,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而丽水市遂昌县派出大柘镇监察办成立不到一个月,就发现所辖后垄村报账员涉嫌职务违法问题,随即在问题查清后,对其进行了严肃查处。
据统计,监察办全覆盖以来,全省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公室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79人次,其中诫勉1065人次;政务处分85人次;提出监察建议310条,基层群众真切感受到了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后的实际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