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李胜林玩起了“猫躲躲”,但追逃工作始终没有停止。
2018年1月,益阳市监委、市追逃办成立后,李胜林案被列为重点案件,市公安局将李胜林列入网上追逃名单。2018年8月,李胜林案移交至桃江县监委办理。
2019年8月10日,办案人员获悉李胜林母亲因病去世的消息后,及时调整追逃策略,决定通过旁敲侧击的办法,敦促李胜林主动投案。于是,办案组千方百计联系上了李胜林姐姐,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家属主动配合,劝导李胜林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最终,在强大的政策感召和家属亲情感化下,李胜林放下思想包袱、摈弃侥幸心理,主动向组织投案。
“我的活动范围只有方圆100米,身份证不敢用,朋友不敢交,每次听到警车呼啸,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警察来抓我。”回忆起逃亡生活,李胜林痛心疾首,悔不当初,并含泪写下了《我为什么选择投案自首》的忏悔录,警醒在逃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才是唯一出路。
2009年4月1日,李胜林出逃。4月29日,被撤销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5月12日,因受贿、在组织调查期间出逃被开除党籍。2019年8月,李胜林主动投案,因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接受监察调查。
经查,李胜林在担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万元;涉嫌受贿犯罪,2002年至2005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案件相关人员人民币22万元。2019年8月,李胜林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了组织掌握的问题。2019年11月,益阳市监委给予李胜林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