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冠群指出,在推动“国防自主”中,强调自主系统的开发,其下所需次系统和关键模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内外厂商参与,因此对国际厂商的合作需求更多元化,提供更多机会。台湾在对外采购武器多次波折冲击的惨痛经验体认下,认知到,构建永续、可恃、符合基本需求的自主防卫实力,应是防务政策基调。在此基础上,对于尚无法自制系统,积极争取军购,并扩及国际合作开发。
在与外国厂家合作模式上,张冠群表示,除了以往的技术移转外,应另辟更有弹性的机制。比如利用双方各自已有技术,共同合作开发符合台海战场环境所需的客制化系统;也可针对台湾所采购美国装备,美台厂商合作争取在台湾建立厂级维修能量,藉由在地维修供应链建立,提供亚太区域全寿期整体后勤维保服务。
台湾自1993年与洛克希德公司签订F-16购机案以来,凡采购金额500万美元以上军购案,合约商均需配合执行工业合作,希望藉由关键技术移转,提升台湾科技工业技术水准。张冠群指出,在实际执行中,台湾许多系统采购并无可选择的市场竞争,而卖方供应商常因工业合作延宕执行时间,形成执行困难。未来应改进工业合作模式,包括执行金额门槛调升,避免过小案件无法有效落实技术移转;作业流程提前,增加合作谈判时间;执行范畴扩大,增加其它合作模式的选择;特殊状况下工业合作排除条款增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