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五、决定机构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2000万元以上。
(二)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 60%。
(三)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八、申请材料目录
进入省科技厅官网http://www.zjkjt.gov.cn/index.html的“办事大厅”栏目内,点选相应办事事项名称,即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模板,并可进入网上办理窗口,进行在线申报。
(一)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在网上办事系统填写,并提供纸质原件1份)。
(二)申报佐证材料:
1.拟新增仪器设备清单(电子文档和纸质原件1份);
2.现有仪器及设备一览表(电子文档和纸质原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