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olas Yotaka。(中评社 资料照) |
|
针对涉不伦已婚随护一审判赔新台币75万。Kolas脸书发文表示,已提出上诉还我尊严。(照:Kolas Yotaka脸书) |
中评社台北3月19日电/前“总统府”发言人Kolas Yotaka涉竞选花莲县长期间,与李姓已婚随护传出不伦恋;李妻提告侵害配偶权,求偿新台币100万。花莲地院一审今天宣判,判Kolas应给付75万元。对此,Kolas Yotaka回应,政治场,是血腥的战场,这条争取恢复名誉的苦路还没结束,“我已经提出上诉,在花莲高分院见”。
Kolas透过粉专强调要“上诉还我尊严”。她指称,去年媒体大篇幅报导,“诬指”她在2022年竞选花莲县县长期间与李姓随扈“不伦”。全篇报导的基础只来自一场官司,但花莲地院判决结果让她跟律师相当震惊,“在毫无证据的前提下,做出先入为主的不公判决。我知道我面对的不是只有一个人,背后是一群人。我当然要上诉,我不会输。”
Kolas Yotaka说,审判过程中,原告所提出的唯一的证据是与李姓随扈的line文字对话,其中从未谈到计划同居、共同购屋等事实,地院之判决认定欠缺证据,与事实不合。另外,Kolas Yotaka提到,法院所称在结束随扈关系后,仍然有大量对话往来,却忽略是对方因长达5年服用抗焦虑药物后多次要求与她对话,她多次拒绝。
Kolas Yotaka强调,她在法庭上一一说明并提出证据,立场从未改变:镜周刊报导不实,我从未与随扈不伦、从未计划同居、从未有亲密接触。但我的说法从未被以相同篇幅并陈。
Kolas Yotaka说,花莲地院一审过程中,李妻诉状以镜周刊为本,但镜周刊对她提出的重大指控,却一次都没有向她及李姓随扈查证剪接过的Line对话内容,“一次”都没有。反之,我向镜周刊要求查证被多次遭记者拒绝。镜周刊非但未经我许可录音,还剪接、拼凑、编造、P图(例:团体照P成双人照,把帽子包包照片P入某民宿称“同住”“爱巢”),记者径自捏造咸湿的对话情节误导读者(例:把“圣母峰”“登山”说成性行为),怂恿观众点阅、分享、叫骂,形成舆论心证。
最后,Kolas Yotaka说,政治场,是血腥的战场,这条争取恢复名誉的苦路还没结束,“我已经提出上诉,在花莲高分院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