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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浪网) |
中评社北京8月9日电/据新华社报道,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吸收新经验新成果,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两部草案的诸多亮点引人注目。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增设“总则”一章
全国人大组织法是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和工作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对于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全国人大组织法制定比较早,此次修改建议按照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立法惯例,增设“总则”一章,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总则”一章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明确依法治国原则,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原则,还增加了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外交往的规定。
完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等规定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列举全国人大现有的10个专门委员会名称。草案对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作了规定。
此外,草案根据目前实际,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预算工委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增加规定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服务保障。
提高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