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大黎巴嫩”方案被采纳。黎巴嫩基督徒、逊尼派穆斯林、什叶派穆斯林、东正教徒和德鲁兹人,也以人口比例为依据,通过了教派政治的原则分割权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贫困和边远的穆斯林群体人口激增,政治意识增强,基督教团体不再是黎巴嫩国内人口的多数,也难以继续独占黎巴嫩政治舞台。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的成功,鼓励着黎巴嫩什叶派建立类似于伊朗的“教法官监国”政治体制;1982年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南部打击巴勒斯坦抵抗组织,加剧了黎巴嫩教派矛盾,直接导致了什叶派“真主党”在黎巴嫩南部的崛起和发展。
因此,教派政治体系既是黎巴嫩国内政治力量对比和演变的体现,一定程度上也是黎巴嫩纷争不断的“原罪”。
黎巴嫩示威民众要求打破现有的“教派政治”体系,建立新的黎巴嫩政治结构,构筑强有力的黎巴嫩中央政府。这就意味着要破除旧有的“家族-教派-国家”权力网络,更意味着要构建新的政治历史认知体系和政治话语体系,这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
破除旧有的“教派政治”,意味着要构筑新的政治认同基础,而从当前来看,实现这一点可谓困难重重。
一方面,这种政治认同需要在黎巴嫩历史和现实中寻找。现代黎巴嫩人的政治身份,往往被追述为“腓尼基人后裔”,但是这种表述只被基督教和东正教徒接受,逊尼派和什叶派更倾向于接受“阿拉伯人”的历史和传统。
如果要构建新的政治身份,就意味着要寻找“大黎巴嫩”地区共有的政治属性,从历史和现实中找寻新的共同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