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61.3%。为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推广云南经验,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返还惯常做法。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同比分别上升0.9%、21%。万峰湖地处黔桂滇接合部,因无序养殖、水质恶化,连续两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治防分属管辖,效果不如人意。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三地党委政府大力支持,联手防控,再现一湖碧水。
跟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以专业办案团队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并在9省市试点。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甄别有无非法占有目的,谨防把一般违法、违纪问题作犯罪处理。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同时,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等“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直接组织对3所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纠正了一批严重违法问题。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1万人次,同比上升33%。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热播,“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备受关注,检察监督责任更重。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对具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解决同类问题。持续深化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万余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00余人,同比分别上升27.9%、6.5%。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针对一些行政诉讼程序空转,深化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350余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立案15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同比分别上升1倍、14.4%。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回复整改率99.4%,更多问题诉前即获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2.7万件,是2019年的3.4倍。
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900余件,同比上升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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