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6日电/央行支付结算司日前下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除外。
通知要求,支付机构应制定可行的销户计划,与备付金银行做好沟通,明确销户时间,保障支付业务连续性。备付金银行在备付金账户撤销过程中应进行账务核对,确保账务清晰,客户备付金在销户和承接过程中足额、安全。
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监测,监督支付机构销户计划实施情况,对未按照计划撤销的账户,要求支付机构逐个说明不能撤销的具体原因和解决办法,对于无故拖延销户时间的,应加大对相关支付机构以及相关备付金银行的检查、督导力度。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赵鹞认为,“部分支付机构不在丰富支付场景、便利金融服务等方面下功夫,却违法挪用客户备付金进行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吸收备付金变成它们做大客户规模的目标。央行出台备付金集中交存的长效制度,就是为了去除部分支付机构对客户备付金的依赖,促使支付机构集中精力提升客户支付体验,让支付机构业务回归本源。”
(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