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一直在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整治和规范。
2015年1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建设渠道多远、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服务规范、制度健全的住房租赁市场”。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要求全面部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经被作为完善住房市场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倪鹏飞看来,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导致正规的租赁市场乱象丛生,非正规的租赁“黑市”盛行,严重影响租赁双方的权益,导致租赁市场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中低收入家庭、年轻家庭、外来人口住房难;另一方面,住房存在结构性空置问题。
倪鹏飞认为,其原因之一是,租户利益保障制度缺乏。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户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硬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租户收入、尊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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