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资金外,还将构建养老服务人才评价、培养体系,持续完善护理员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人才合理流动和力量短缺问题。
新政规定,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经认定,可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经认定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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