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年以来,浙江省饮用水达标率普遍好于去年。今年3月,浙江省饮用水水质、水量均达标,首次实现“双百”好成绩。
饮用水安全关乎国计民生。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在全国同步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5月19日,生态环境部派驻浙江省11个设区市的督查组全部完成进驻,对浙江省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督查,对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截至6月2日,督查组已完成督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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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什么?
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在于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结果如何得出?
1、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2、监测项目共62项: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共计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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