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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中评社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3月15日电(记者 沈而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在接受中评社访问时指出,《决定》令选举委员会的角色“吃重”,负有了把关的责任;亦令立法会容纳更多界别,有利于立法会更好地监督政府施政,形成更和谐的行政立法关系。
《决定》重新建构了选举委员会,增加了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别,并扩大了选委会的职能,使之享有选举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立法会全部议员候选人的新权力。顾敏康表示,这两项举措让选委会有了把关的责任,要排除非爱国者参与香港的管治架构,令行政立法关系更和谐,更有利于特区政府的施政。选委会被赋予选举部分议员的新职能,同时负责全体立法会议员提名工作,这让立法会拥有了更多界别的代表,更有利于监督政府施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将根据《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顾敏康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提到,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第六十八条提到,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附件一何附件二是对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八条的具体落实,由于新的选举制度没有改变原定的目标和原则,因此不需要对基本法的正文进行修改。
“香港的选举需要重回初心,要体现‘一国两制’,要尊重国家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顾敏康说,香港要从制度上把好关,选出爱国者。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过去的选举制度有漏洞,反中乱港分子利用选举漏洞来“造王”。只要弥补了漏洞,理顺政治秩序,对选委会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建立起全面的资格审查,在各项流程上把好关,香港的选举还有改革的空间,还可以继续发展,达致“普选”。
谈及选举制度完善的意义,顾敏康表示,香港已经连续两年经济衰退,想要往前走,就必须由一批有能力的爱国者来治理香港。因为爱国者首先顾及的是国家和香港的利益,绝不会在香港制造动乱。只有社会稳定,香港才能把精力放在解决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和经济发展上,思考自身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在国家强有力的支持下,利用“两制”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顾敏康谈到,“一国两制”实践近二十四年,中央对香港的高度自治是绝对尊重,一直以来都比较柔性地处理香港问题。但是不少香港人没有深入领会基本法的原则,越来越嚣张,引入外部势力来干预香港事务,造成香港的分裂主义愈发严重,甚至有一批反中乱港分子试图通过选举来抢夺特区的管治权。而港府无法解决这些乱象,只能通过全国人大从宪制层面上来解决,完善香港的政治制度。因此中央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对香港“出手”,非常果断,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实现了拨乱反正,有利于“一国两制”回归初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