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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汇:涉剽窃博经费 明知抄仍照交
http://www.CRNTT.com   2018-05-30 17:11:17


  中评社北京5月30日电/香港学术研究水平具世界级,大学学者的学术诚信问题亦深受关注。而每年负责审核逾10亿元大学研究经费公帑的研究资助局(RGC),过往只以保密形式处理学术不当个案,令公众难以监察。香港文汇报发现,研资局近日首度披露过去两年共11宗不当个案详情,涉及剽窃等案例。其中有学者的研究计划书,曾以防抄袭软件扫描显示相似指数有20%,却不当回事照交不误,且有部分内容直接自其他文章复制,结果被罚取消其所有拨款申请,及3年内禁止申请研资局所有经费。

  教资会辖下研资局是香港大学学者最重要的研究经费来源,该局强调研究人员须恪守最高操守标准,若有不当行为定必严肃跟进,并有包括3个纪律委员会公正处理调查、罚则及上诉相关事宜。不过,有关学术不当处理状况一直有欠公开,被质疑欠透明度,且公众亦难以监察。

  香港文汇报近日发现,研资局终于愿意公开有关不当研究行为的资料,包括对上3年共25宗证实不当个案及38人被处分的统计数字(见表)。其中,过去两年共11宗的案情细节更首次披露;其中7宗涉及“没有披露与其提名的评审员的关系”、3宗为“申请书没有披露同类/相关项目”以及1宗为“学术剽窃”,披露的案情包括案件背景、调查过程以及罚则,只有涉事人身份及项目名称等维持保密。

  3年内禁申所有资助计划

  其中剽窃个案发生在2015/16年度,一名外部评审员(External Reviewer)发现研究计划书部分内容涉嫌抄袭,并有多行文字照抄其他学术文章,涉事的项目首席研究员向调查委员会解释时,直认事前曾用反抄袭软件检查,显示相似指数(similarity index)达20%,但他竟然不认为有问题而照样提交。

  研资局的纪律委员会经调查后认为,有充分证据显示事件实属剽窃,而考虑到剽窃部分不涉研究核心内容,最终裁定取消该首席研究员所有拨款申请,及3年内禁止其申请研资局所有资助计划。

  与评审多重关系未申报

  至于“没有披露与其提名的评审员的关系”个案,源于研资局以往规定,所有申请资助的首席研究员,均需于申请时提名一名评审员,并申报团队与其的利益关系,例如过去7年内曾否合作从事学术研究、合着学术文章或书籍、一同于相同院校或机构工作、是否私交甚笃等。有关规定后来经研资局作检讨,2016年12月会议上同意决定取消,因此是次公布的7宗个案将成“绝响”。

  7宗个案中既有被认为是无心之失,亦有被指是故意行为。其中2016/17年度的一宗个案中,涉事的合作研究员被发现与外部评审员有多重关系而未作申报,包括两人属私下好友,曾合作撰写文章及从事不少研究项目,该研究员辩称工作太忙而忽略申报。

  研资局经调查认为事件严重,裁定该合作研究员专业失当(professional misconduct),取消其所有拨款申请,及两年内禁止申请研资局所有计划;同项目的首席研究员亦要为监察不善承担责任,被发警告信及取消相关拨款申请。

  而3宗“申请书没有披露同类/相关项目”,其中一宗在项目完成后核查时遭揭发。研资局查证发现,涉事研究员在申请资助时已基本完成一项同类研究,并已将论文提交至学术期刊而未获接纳,实际上他只是利用研资局经费改善研究论文。局方指出该研究员为申请资助“老手”,认为他不申报上述资料属故意行为(deliberate act),因此加重处分,裁定取消其所有拨款申请,及2年内禁止申请研资局资助。

  (来源:文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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