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存在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就包括“在列车车厢内饮食”。
去年9月,在南京上班的郑女士在地铁车厢里喝酸奶时被巡视中的地铁执法人员看到,当场被予以警告幷开出罚单。
新京报记者在一份执法人员开出的“轨道交通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郑女士被罚的理由就是“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缴纳了50元罚款后,郑女士发朋友圈说,“以后一定要乖点”。
昨天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南京市地铁交通保护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李先生介绍,地铁执法队伍隶属于南京地铁集团。南京地铁线路长300多公里,有200多个车站,目前有300多人从事执法工作,所有的列车、车站以及地铁保护区都有执法人员全天巡视。
目前,南京地铁部门对饮食的规定具体到“禁止喝所有瓶装饮料”,乘客只可以饮用瓶装矿泉水或自带的茶水,但病人等特殊人员不会给与处罚。而对于违规饮食的乘客,执法人员则会依据现场情况处罚,一般是给予行政警告或者罚款,罚款金额从20到100元不等。
李先生告诉记者,规定刚实施时有很多乘客表示不理解,“乘客觉得我就在地铁上吃点东西,喝点饮料也没产生多大影响。”但随着执法力度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乘客了解到法律规定,目前列车上有很多乘客会主动制止他人饮食。而对于不配合执法的人员,执法人员会去寻求公安的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