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流,民警了解到,林女士多年前从湖南农村来济南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在新政实施之前落户意愿一直未达成。
户籍民警彭静根据户籍新政,结合林女士实际情况,告知可以按照就业途径落户在租房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上,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当天下午,林女士便准备齐材料来到综合服务大厅,民警当场受理并为其签发了户口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她激动地说:“终于可以落户了,济南的户籍新政策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了!”
新政实施以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龙洞派出所每天都有不少人前来办理或咨询户籍业务。龙洞派出所所长孟钧介绍,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他们还实施了受理机制,“如果拟落户人员有个别材料忘记带了,可以先办理,随后再补交。”
在济南生活了11年的王龙飞也是一大早就来到租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政策。
“我是滨州人,2009年就来到济南打工,新政策出来后,我发现通过劳动合同和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落户。”他笑着说。落户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随迁子女与市民子女统一编班,学籍纳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实行统一管理,享受与市民子女同等经费保障、中考、高考各项政策。“不管是买房还是孩子上学,都更加方便。”王龙飞说。
济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洪山介绍,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提供了六大落户途径,包括按人才途径落户、按院校学生途径落户、按居住途径落户、按就业途径落户、按投靠途径落户和按其他情形落户。按其他情形落户是对按意愿落户政策提供的兜底落户途径。对通过前面五大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成为“货真价实”的城里人
来自吉林通化市柳河县姜家店乡的村民刘骜今年25岁,8年前,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只身来到济南打工,现在一家房产中介从事房屋销售工作。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刘骜经过几年的努力打拼,不仅有了积蓄,也适应了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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