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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中评社 张心怡摄) |
中评社香港5月8日电(记者 张心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及律政司和保安局的代表昨日下午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举行记者会。李家超表示,修例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理区,不针对某单一个司法管理区,更不是为内地而设。
李家超指出,政府提出修例草案(《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目的是要处理两个现实问题:第一,2018年初在台湾发生的杀人案;第二,同时要堵塞制度上的漏洞,这漏洞包括条例的地理限制使我们不能处理这些地方犯罪的逃犯,以及现时无一个有效的方法与未签订长期协定的地方移交逃犯。
李家超强调,政府的建议是经过审慎的研究,以确保犯了严重罪行的人,不可以利用这漏洞,逃避法律责任,保障市民和社会的安全。
”正如我们多次重申,政府的建议是适用于任何一个司法管辖区的,而不是针对某单一司法管辖区,更非为内地而设。更重要是,草案所针对的人,都是犯了严重罪行的罪犯,并非守法的市民。”李家超谈到,《条例草案》通过后,香港可以以同一标准与未签订长期协定的任何一个司法管辖区,以个案形式有效地处理这些严重罪案。香港现在只是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了长期协定,即未签订的有百多个国家,签订长期协定是明确的政策目标,建议中的个案移交方式只是一个补充措施,一旦签订长期协定,个案方式移交不再适用,修例建议绝不会影响现时已签订的长期协定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