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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提案修法禁挂五星旗 违者最高罚5万元
http://www.CRNTT.com   2020-10-06 12:39:28


绿委王定宇提案修正“国家安全”法,禁挂五星旗等代表陆港澳地区的党、政、军旗帜。(中评社 黄筱筠摄)
  中评社台北10月6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立委”王定宇提案《“国家安全”法》增订第2条之三及第5条之三条文草案,提案说明指出,为凝聚“国家认同”、强化敌我意识,建立民主宪政之防卫机制,中国共产党政府未放弃武力并吞台湾前,于“国家”有效统治领域内,应禁止人民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涉有违反“国家认同”或配合对台统战之政治目的宣传行为,如于公共场所悬挂或展示其代表旗帜者应取缔之。

  修法订定,若违公共场所升降、悬挂、展示、手持、挥舞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党、政、军之代表旗帜、标志者,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警察机关并应取缔之。但经主管机关核准举办之会议、活动或依国际条约、惯例为之者,不在此限。

  该修法草案经“立法院”会”决议交由内政委员会审查。

  此修法草案由王定宇提案,民进党“立委”包括:林宜瑾、何欣纯、高嘉瑜、周春米、锺佳滨、汤蕙祯 、陈秀寳等人共同连署。

  案由说明为,王定宇等30人,鉴于中国共产党政府以军事威胁台湾,不放弃武力并吞台湾,为现行刑法外患罪章各罪适用之地域及对象。另一方面利用“我国”民主自由制度,吸收“我国”部分团体、人民,宣传配合其对台统战工作,以言论自由为表,实则以消灭“中华民国”民主政体为目的,已逾越民主国家言论自由之界线。

  为凝聚“国家认同”、强化“国民”敌我意识,建立民主宪政之防卫机制,中国共产党政府未放弃武力并吞台湾前,于“国家”有效统治领域内,应禁止人民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涉有违反“国家认同”或配合对台统战之政治目的宣传行为,如于公共场所悬挂或展示其代表旗帜者应取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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