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刀鱼,长江里白鱀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也已多年鲜见,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保护岌岌可危的长江生物资源。但记者发现,“禁渔令”下,一些人还继续在珍稀物种保护区偷捕。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近期破获一起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在凌晨驾驶小渔船开到江豚保护区,使用自制的电抄网捕鱼,短短3个多小时就捕捞150多公斤的渔获物。
(新华视点·图文互动)(2)偷捕现象未绝,“江鲜”仍在高价交易——长江“禁渔令”实施近半年追踪
非法电捕是主要方式,偷捕和销售呈组织化、专业化
电鱼是偷捕的主要方式。“这是标准的酷捕滥捞、竭泽而渔。过去,渔民都知道要让水域休养生息,但现在,即便是长江禁渔以后,也仍看到不少人非法电鱼,让人愤怒、痛心。”多年从事长江水生物保护的志愿者张明浩说。
“长江禁渔后,受暴利驱动,一些原先并非渔民的人也加入偷捕。”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曹钦说,这些人主观恶意大,反侦查能力强,呈现组织化、专业化特点。
“他们了解警方打击偷捕需要查获鱼和渔具等证据,于是故意将捕获的鱼藏在一个地方,将渔具藏在另一个地方。”曹钦说,“而且,他们与渔民不一样,不是个人或夫妻俩,通常是一个团伙协同犯罪。”
据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三级调研员岳才俊介绍,长江禁渔以来,渔政部门已组织开展4次省级长江渔政专项执法行动,收缴违法违规捕捞网具近1000套,没收渔获物120公斤,查处非法捕捞案件58起。
岳才俊说,从查获的较大非法捕捞案件看,非法捕鱼团伙常常使用便携式电鱼设备,快艇分工协作,机动灵活,遇到查处经常会把作案工具直接丢入江中销毁罪证,导致执法取证难度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