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说事’有点像‘晒霉’,阳光会把霉菌晒掉!”葛聪敏感慨,“一开始,我担心‘说事’会给村两委‘添堵’,时间长了之后发现,‘说事’让老百姓明白,村干部清白,实际上是‘疏堵’的!”
眼下,在象山农村,无论大事小情,“有事,阿拉好好说”已经成为口头禅,借助“村民说事”平台,民意“零距离”,干群“面对面”,一起求出了发展的“最大公约数”,画出了和谐的“最大同心圆”。
依法治村,遇事找“法”成习惯
在浙江农村,“法”字随处可见。在余村,法治宣传户外大屏幕时常播放着普法节目;在桐乡市屠甸镇荣星村,村道两旁、村中长廊等地,随处可见“酒后驾车违法纪,邪教赌博要严打”之类的法治标语。
建设法治乡村,浙江多地着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村民树立起法治意识。司法、公安、城管、综治各线还与村委紧密配合,坚持依法办事,村里逐渐形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氛围。
“自家地上想种啥就种啥,不违法”,这是前些年余村一些村民的想法,村民砍竹毁林、改种白茶的事件时有发生。实际上,私自毁林种茶会带来严重的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等问题,法律明令禁止。以前,村干部苦口婆心地讲,作用不大。现在,驻村法官李芳从专业的角度讲解:这具体违反了刑法、森林法哪些条款,以前有哪些类似的判例,很多村民都听了进去。
驻村法官帮助村民用法解决了一件件土地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越来越多的村民相信“法”的力量,村民们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
在象山,“村民说事”成为乡村法治的实践平台,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信访转向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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