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制止法院越权释法
很显然,当前部分香港法律工作者的言行就属于最后这种情形,他们实际上并不是在维护香港应有的司法独立,而是想通过煽动民意的方式,为香港的司法“收获”对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从而“开拓出”地方“司法割据”的局面。
面对部分香港法律工作者肆无忌惮地推动地方的司法夺权,笔者提出两点对策性建议以供参考:
其一、一定要对人大常委会释法权的宪制安排有坚定的制度自信。要清楚人大常委会的释法权是基本法赋予的,也就是14亿中国人民赋予的,承载的是全国人民对人大常委会的信任。要知道香港不仅是香港人的香港,更是14亿中国人的香港,行使人大常委会释法权不仅会得到广大拥护基本法的香港市民支持,更会有全国人民做你的坚强后盾。
其二、粉碎夺权阴谋的最佳方式就是积极行使自己的宪制权力,主动出击,正本清源。只要《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具有被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合理性;只要认定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并不与基本法相抵触,面对香港高等法院的不当裁决,人大常委会就应该及时作出释法,将一切挑战中央管治权的企图扼杀在摇篮之中。
(来源:大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