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3日电/中国证监会日前点名A股上市公司宜华生活定期报告存在严重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9年4年内虚增利润20亿元、存款80亿元,隐瞒关联资金300亿元。这是在2020年康得新、康美药业、獐子岛、东方金钰、长园集团、中健网农案等6起典型财务造假案之后,监管部门通报的又一起财务造假大案,凸显监管塑造市场良好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也反映出当前A股市场打击财务造假依然任重道远。
传统的监管部门现场稽查和财务审计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定局限性。比如,上市公司常用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涉及30个基础指标及众多非常用指标,完全依靠稽查和现场审计,很难监控这么多指标的长期变化,尤其在部分上市公司善于“藏亏损于表外”“藏亏损于存货”“藏亏损于应收账款”等情况下,仅靠中介机构的力量很难让造假公司完全现形;又如,在上市公司日常的财务审计中,虽然需要针对全年的多张报表进行审计,但在资产负债表审核中一般仅衡量12月31日那个时间点的指标,过了这一时间点的在建工程、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可能出现较大变化,心怀不轨的上市公司很可能利用资产负债表这一特性,找资金帮忙“蒙混过关”。
在注册制下,投资者要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来做出投资价值判断,对新股定价和上市公司估值表现将更多依靠市场力量。面对上市公司发布的海量财务信息,除了努力推动监管转型之外,各方也不妨引入市场化做空机构、社会监督、有奖举报等外部力量来打击财务造假,这不仅是目前规范市场生态的有益尝试,也是营造市场经济诚信交易环境的应有之义。
一方面,要加快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监督体系,尤其是学习成熟市场“重奖举报”的经验,补齐证券惩罚和稽查的短板,推动人人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的氛围加速形成。另一方面,目前A股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不平衡,融资多、融券少,投资者经常会碰到无券可借的情况。要推动资本市场做空机制不断完善,让市场自身发挥监督作用,让更多专业投资者、投资机构成为市场“啄木鸟”,对造假行为开展有效监督。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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