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7日电/浙江在线讯,记者7日从浙江省“三改一拆”办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经考核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杭州市临安区等6个县(市、区)成为浙江第三批“无违建县(市、区)”,杭州市下城区等27个县(市、区)成为浙江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通报提到,2018年,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各地各单位要零容忍管控新增违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问题,建立健全管控违建长效机制,为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加快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记者注意到,省“三改一拆”办此前曾对这批“无违建县(市、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进行公示。相比之下,正式公布的第三批“无违建县(市、区)”名单,与此前公示名单一致;而正式公布的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的名单中,少了此前公示的永康市。
第三批“无违建县(市、区)”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平湖市、绍兴市上虞区、义乌市、岱山县、天台县。
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市、区)”
杭州市下城区、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长兴县、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嵊州市、新昌县、绍兴滨海新城、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衢江区、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台州市椒江区、温岭市、仙居县、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