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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转移还需政策引导
http://www.CRNTT.com   2019-07-12 07:53:06


  中评社北京7月12日电/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相关制度政策要进一步跟进、调整和创新,以顺应扶贫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

  截至2018年底,我国中西部地区已经完成85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工作。如何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就成为各地迫切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因地制宜地发展既符合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又顺应易地搬迁群众劳动技能水平的特色产业,显得尤为关键。

  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已经进入“腾笼换鸟”的关键时期,许多传统型、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对于贫困地区而言,东部地区这些需要转移的传统型、劳动密集型产业,仍具有较好的吸引力和带动力。积极承接好这些转移产业,不仅可以满足易地搬迁所形成的巨大就业需求,带动当地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还让我国保留完整产业链,有效应对各类经济风险和挑战,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但从目前来看,很多东部地区转移产业并没有转移到西部贫困地区,而是“出走”到东南亚、南亚。主要原因就在于,东部地区产业转移一直以来是以单个东部企业和西部地方政府推动为主,存在转移效率低、交易成本高、产业配套差等问题。在现有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更多还是少数企业行为,东部地区并没有将其提升到产业整体转移升级的高度加以推进。在总体经济运行下行的背景下,东部地区政府大规模实施产业转移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不高,西部贫困地区也无法有效解决承接产业转移所需要的土地、能耗指标,统筹解决好企业落地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东部地区传统产业向西部贫困地区转移,既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也需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如能建立起产业转移地与承接地之间的东西对接协作机制,则东部地区可协同推进“腾笼换鸟”,有效利用土地等资源,让“旧鸟走得了,新鸟进得来”;转移企业则可迅速出让东部地区土地,获得转移西部地区所需资金,再通过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工艺换代,实现“在转移中升级”;西部贫困地区则可完整承接产业集群,通过规划建设产业集中区,集中解决好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瓶颈难题,做到“既迎来金山银山,还保持绿水青山”。

  如何才能建立这样高效、持续、有活力的东西对接协作机制呢?这需要国家层面探索设立“核减”和“核增”两条具体政策路径。

  所谓“核减”就是对东部地区因产业转移到西部贫困地区所减少的GDP、税收,在国家相关统计之中给予基数核减。同时,进一步降低对东部地区GDP、税收的考核评价权重,树立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区域协作等考核评价导向。以此引导东部地区“瘦身健体”,加快产业转移、转型升级步伐。
 
  所谓“核增”就是对于承接符合绿色发展理念东部转移产业的西部贫困地区,合理增加相应的工业用地、能源消耗、污染控制等指标。以此激励和引导西部地区通过集约化发展、清洁化生产,彻底解决产业转移的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问题。

  鉴于“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薄弱、难度较大,边境贫困地区既需要脱贫攻坚,又需要稳边固边、兴边富民,可鼓励、支持和引导他们率先建立东西协作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让深度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先行试点享受“核增”“核减”政策,优先承接东部地区转移产业,确保他们与全国一道同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钱学明(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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