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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中评社 李子宁摄) |
中评社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 李子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18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林少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是促进规则制度衔接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将持续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积极稳妥扩大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对这项政策的认知和应用,使更多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能够加入到海关采信改革。
有记者提问,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是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这次出台的18条措施中,提到“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请介绍一下这项措施的背景以及下一步具体打算?
林少滨表示,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对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是促进规则制度衔接融合的一项重要内容。原《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均由海关实施。海关践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商检法》,明确海关在进出口商品检验中,可以采信国内外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这是有效对接国际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的一项制度型开放实践,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高通关效率,也有利于国内外检验检测制度一体化,促进国际检验机构关注中国标准,相应调整检验标准,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林少滨说,为规范和推进采信工作,海关还制定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同步上线了海关采信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采信管理无纸化,而且“一次检验、多次使用、全国通行”,在有效保障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便利了进口企业,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也分享了我们的改革红利。
林少滨表示,前期,海关已发布公告,对进口服装和进口水泥实施采信,目前正在试点推进进口煤炭采信,对进口原油也即将实施检验采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工作,积极稳妥扩大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对这项政策的认知和应用,使更多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能够加入到海关采信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