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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扩(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海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月14日下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马骏就“《民法典》施行对优化营商环境有何作用”问题回答中评社记者提问。他们认为,《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规定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二者的法治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要降低制度性成本,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张军扩表示,《民法典》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我们市场经济最重要的、最基础性的法律,它对民事主体、商事主体都有许多规定。所以,《民法典》的出台,从法律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供了更强的基础,更重要的保障。同时,《民法典》中也有很多法律精神和法律要求需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
马骏表示,《民法典》是我们国家一个基础性的法律,也可以说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因为从内容上看,《民法典》遵循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传统,主要规范民事活动和商事活动。《民法典》规范了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对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等生产要素也作了全面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它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而且强调产权的平等保护。有了这些完善的法规,民事主体、商事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商事活动就进入了法治化轨道,降低了制度性成本。所以,它对于营商环境来说非常重要。
《民法典》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何关系?马骏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条例,虽没有《民法典》那样高的法律地位,但是却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它总结了我们过去营商环境改革的经验,专门规范政府的行为。可以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民法典》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规定如何优化营商环境,二者的法治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要降低制度性成本,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据悉,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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