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纪检监察机关要善用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将查办案件和做好“后半篇文章”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持续放大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叠加效应。要加强类案分析,开展系列腐败案件专题调研,精准提出有针对性、说服力的整改意见,完善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就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将召开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忏悔书、案件通报及整改公开等有机结合,针对不同层级、不同范围的党员干部有的放矢开展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从纪律、法律、道德、责任角度思考典型案、身边案,巩固放大震慑效果,增强其遵纪、守法、立德、尽责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建立以案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改作风的长效机制,对有关职能部门既压担子,也帮助找问题、指方向、教方法,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更多地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立足全局工作,完善“后半篇文章”落实机制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要认真谋划、加强统筹、分类推进,在办案过程中强化分析研究,坚持查问题、找根源、促整改一体推进,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惩治震慑、教育引导、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融合、协调联动。
把查办案件落脚点压实在“改”“防”“建”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强化责任意识,有效贯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思想教育、督促整改等各个环节,要防止重“事后惩处”轻“事前预防”,导致出现对案件“一查了之”甚至同类问题“边查边发”的情况;要防止重“集中整治”轻“长效机制建设”,导致出现案子查完监督漏洞依然存在,没有着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影响监督综合效能发挥。要重点围绕案发领域的权力运行、内控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深入查找思想总开关松懈点、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靶向施策、多管齐下,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压缩权力腐败空间、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健全完善“后半篇文章”责任统筹衔接机制。要将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体系,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以及主管部门职能监管责任的有机贯通衔接。在审查调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错误,从局内人的角度指出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邀请案发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共同会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全面深入调研,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全面整改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管理。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包括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以及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都有对其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制度,督促指导其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回访、谈话、调研等方式,瞭解受处分干部知错改错、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等情况,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在处分影响期满后,督促受处分干部所在地方、单位及时对受处分干部的现实表现作出评价,对于彻底改正错误并在新岗位做出新业绩的干部,提出予以进一步使用和评先评优考虑的建议,充分发挥正向激励效果,推动形成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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