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3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近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吉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忠关于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5年以来,吉林省共追回职务犯罪出逃人员317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1人,追回赃款约12.62亿元。其中,吉林省监委成立后追回职务犯罪出逃人员136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73人,追回赃款约8.16亿元,出逃人员及未追缴赃款存量大幅削减、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出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续减少,2020年至今,无新增出逃职务犯罪公职人员。
报告指出,当前追逃追赃工作还存在需要克服的困难,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胸怀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扬斗争精神,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吉林省委工作要求,健全完善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追逃追赃法治化水平,强化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进一步参与反腐败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