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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宜良县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时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压紧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强有力监督守护绿水青山。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柴石滩水库瞭解相关情况。(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
中评社北京2月20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瞄准重点问题,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做实做细生态环保领域日常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紧盯重点问题,强化责任落实
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36座,查处监管失职失责问题1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2人;在长湖、圭山、大可等乡镇新建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查处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查处河(湖)长履职不到位问题1件,党纪处分1人……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组深入石林彝族自治县,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经核实,相关环保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一项项整改工作得以落实的背后,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守护“绿水青山”自然生态,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添砖加瓦。
去年2月,云南省委印发“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工作清单,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政治监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工作清单,把握重点任务,强化监督措施,贯通监督力量,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11月1日,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前往无量山腹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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