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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征求竞赛活动管理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18-12-03 17:32:39


 
  中小学学科竞赛的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高中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高中为政治、历史、地理)等,以及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的竞赛。

  学科竞赛活动:是针对上述学科的具体知识点的各种竞赛活动,不包括经典诵读、辩论演讲、主题征文、外语口语、科学实验、编程设计等与学科有关、侧重实践操作的竞赛活动。

  实践创新竞赛活动:主要围绕《浙江省教育厅、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74号)等文件明确的主要内容开展。

  准守规则

  竞赛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体现发展素质教育要求,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从严控制、严格管理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学科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进入中小学校、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竞赛活动。

  进入中小学校的浙江全省性竞赛活动坚持公益性,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竞赛、实践创新竞赛活动申报项目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具体受理,委托省教育厅教研室及省教育学会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分会承担相关审核工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体卫艺处等分别负责相关复核工作。

  申办资质

  进入中小学校的浙江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主办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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