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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放式接访 对实名信访举报100%回复(网络图片) |
中评社北京2月5日电/“受理信访举报8366件,检控类初次举报2448件,分别比增51.7%和84.8%……”信访举报数据大幅增长的背后,是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各项职能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的不懈努力。
开放式接访
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开门收卷”的原则,多渠道倾听群众的声音。2018年3月,市纪委监委融入信访大平台,将来访接待室搬迁至市委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让群众来访更便捷。
依托科技力量,研发应用并不断完善接电接访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实名认证终端系统,修改轮值接访岗位工作规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不断提升接电接访的质效和接访工作的规范性。同时,认真指导各区同步规范完善接访场所和实行全员轮值接访的相关制度安排,努力做到合理、顺畅、高效。
市区两级全覆盖常态化开放式接访以来,实际成效不断凸显,群众信访诉求得到合理释放。2018年检控类初次举报中,来访262件,同比增加172件,同比增长191.1%,占检控类初次举报总量的10.7%,占比同比上升3.9%。
完善办信规程
市纪委监委从完善制度规程入手,不断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制定《信访举报件录入实操手册》《厦门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移送办理补充办法(试行)》等,编制通俗易懂的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图、来访接待办理流程图,让办理单位更加直观了解工作规程、掌握工作流程。目前,信访件的分流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及时回复,件件回复。针对不少群众把大量利益诉求和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反映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实际,市纪委监委对信访件办理反馈模式进行调整规范。截至目前,业务内外实名举报已实现100%回复反馈。
“2018年共收到业务范围外2801件,占比33.49%。如何处理好业务外信访件问题,成为我们工作能否让群众满意的重要因素之一。”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办理的有关规定(试行)》,采取检控类信访件纵向“三阶段告知”、业务外信访件横向“经办部门告知”的形式,对实名举报进行反馈,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办好每一个诉求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接触群众的“第一道关口”,为了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在全面性、有效性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件督办体系。
市纪委监委落实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通过电话催办、发函督办、实地督办、情况通报等形式,对各区纪委监委、部分市直派驻(出)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面掌握全市信访件办理情况,指导整改办信问题,提高办信质量。
同时,对2018年以来的越级访件、2017年以来重复举报经重新核查仍维持原调查结论且反映人仍有不同意见、2018年以来信访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等三类信访件启动联合会审机制,逐一对信访举报办理情况进行深度剖析。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另行指定承办部门重新核查、一定范围内公开反馈、限定时限办结和反馈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一批群众长期反映的问题,实现源头治理的目的。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