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4日电/“请把这些资料复印一份,我们要带回去……”
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湖南省纪委监委就派出了9个监督检查组分赴部分省直单位、国有企业和市州驻长办事处,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委有关“两节”通知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通过核查财务账目、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测量、随机访谈等方式对该单位及有关下属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约法三章”落实情况,以及办公用房使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名贵特产、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务用车管理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被督查单位整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车改时核定的个别车辆,没有书面报原车改审批单位核定;公务接待不规范,部分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等。”第四监督检查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督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向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形成专题督查报告。
据悉,此次监督检查是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第二次专项监督检查。两次行动均是临时抽取被检查单位,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确保了监督检查保密性、有效性。检查范围涵盖了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等。对两次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汇总各监督检查组列出的问题清单,报领导批示后,移交省纪委监委有关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并通报相关典型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