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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构建“三不”一体推进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图为该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被监督单位案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文章《发挥以案促改治本功效》,全文如下。
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既可以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使违纪违法者认错悔错改错,又可以通过分类梳理、认真研判,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力抓手,是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深挖案件资源推动标本兼治
做好总结剖析。坚持一案一总结,在对案件基本情况和特点进行描述的基础上,总结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中采取的有效做法和创新举措,总结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既总结“前半篇文章”,又总结“后半篇文章”,以召开案件总结交流会的形式,由相关审查调查人员分享经验、交流体会、提出改进建议,进而优化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水平、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一案一剖析,在与被审查调查人以及主要涉案人员深入谈话、同案发单位党委共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进行剖析,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查找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制度漏洞,评估研判所在单位和地方的政治生态样貌,有针对性地提出可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建议。
深挖案件资源。审查调查工作不仅要依规依纪依法把案件办得扎实,还要深挖案发根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审查调查期间要促使被审查调查人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反思材料。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求被审查调查人撰写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建议书等材料;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要求被审查调查人就所在单位和行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出建议,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防范廉洁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开展警示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履行审查调查职责的独特优势,利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功效。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探索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有的单位召开各个层级的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有的单位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有的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组织旁听案件庭审,围绕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组织撰写警示教育文章,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他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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