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各大城市加速落地。2023年至2025年,上海计划安排新启动3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每年新启动10个改造项目;成都第一批6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获得国家专项借款支持,总资金规模逾1200亿元;至2035年,广州拟推进272个城中村(行政村)改造,涉及289个项目,涉及改造范围共计约15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约118万,常住人口约515万,占广州全市常住人口约28%。
3月29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成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条例》对城中村改造目标、改造方式、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纠纷解决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以《条例》出台为标志,广州等超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在城中村改造中,越来越鲜明的区域性、长期性、综合性的公益性追求,将取代渐行渐远的项目化、短期化、房地产化的投资开发模式。”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研究员冯奎说。
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利民之举,也是发展之计、转型之策
多名专家表示,城中村改造不仅是利民之举,也是发展之计、转型之策。
“民生短板与治理风险是城中村改造的直接原因,实现住有宜居,积累人力资本,为中国式现代化培育新动能是改造的底层逻辑。”叶裕民说,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居民住有宜居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安居而后乐业。
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城中村改造对于促进投资、扩大内需都能起到重要作用。
“城中村改造,是修复内需和消费潜力的必然选择,也是引导和释放内需的必然选择。”在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城中村是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最薄弱、短板弱项最突出的区域。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不仅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能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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