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院版“2019年台湾保证法案”(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中译要点:
一,本法案之案名为“2019年台湾保证法案”(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
二,立法缘由:1.2019年4月10日为“台湾关系法”立法40周年。2.自1949年迄今,美台之紧密关系对双方及整体印太地区均带来巨大正面效益。3.台湾之安全及民主乃印太地区持续和平及稳定之关键要素,亦为美国之政治、安全及经济利益。4.由于中国正积极从事全面军事现代化,以提升解放军投射能力及执行联合作战之战力,使得台海两岸军力持续失衡,并对中国有利。5.台湾及其友邦持续面临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孤立台湾的打压及胁迫。6.美国应依其“一个中国”政策,及“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再次强化其对台湾的承诺。7.2018年3月16日“台湾旅行法”正式成为法律,国会注及美国在处理美台高阶官员互访上的“自我设限”,已造成该等官员联系之不足。
三,国会意见:1.台湾是美国“自由开放之印—太战略”的重要部分;2.美国政府支持台湾持续针对不对称战力及其规画而努力;吁促台湾增加国防支出,以提供其国防战略之足够资源;3.美国应常态化对台军售,以协助其加强自我防卫能力,尤其应协助台湾发展及整合不对称战力,其中包括水面下作战及防空战力;4.美国贸易代表署应于2019年重启与台湾在TIFA架构下之会谈,并以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为目标,以增加美国对台出口并提升台湾经济的韧性(resilience)。
四,台湾参与国际组织:
1. 国会意见:中国企图规范台湾参与国际组织之形式,经常导致台湾被排除于国际组织之外,即便国家并非参与该等组织之必要条件,此对全球卫生、民航安全及打击跨国犯罪之努力有害,亦对全球公民的安全,以及台湾的安全及民主造成伤害。
2. 政策宣示:美国之政策为支持台湾有意义参与联合国、“世界卫生大会”(WHA)、“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及其他适当之国际组织,并支持台湾以会员身分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及其他非以国家为必要参与条件之国际组织。
五,检视国务院对台交往准则:
1.一般原则:本法生效后180天内,国务卿应针对国务院指导对台关系包括“对台交往准则”等文件进行检视,并应重新颁发供行政部门遵行之准则。
2.国会意见:国务院“对台交往准则”:
(1)应以深化及扩展美台关系,并植基于价值、利益及美台关系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内容之撰拟。
(2)应认知台湾系由一个经自由且公平之选举所和平产生之民主政府所治理之事实,代表台湾民意,及台湾乃自由且开放之社会,且尊重普世人权及民主价值。
(3)应确保美国对台湾关系必须符合美台间长期、全面、具战略思维及植基于价值之关系,并有助于两岸议题之和平解决。
3.报告要求:本法案生效后180天内,国务卿应向参众两院外交委员会提具报告,内容应包括(1)对国务院指导对台关系文件之检讨结果及乙份“对台交往准则”之更新版本;(2)“台湾旅行法”之执行情形,以及其执行所导致指导对台关系之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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