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3日电/浙江在线讯,近日,记者从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获悉:今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任务。
根据《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考核验收办法》(浙镇治办【2018】35号)文件,经现场考核、汇总讨论等程序,确定余杭区塘栖镇等91个小城镇考核达标,其中有59个小城镇为省级样板。
2019年是浙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自此,全省1191个小城镇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并验收达标,为下一步“美丽城镇”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9年度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名单(91个)
(排序不分先后)
一、杭州市(10个)
余杭区:塘栖镇、余杭街道、闲林街道、良渚街道、乔司街道、径山镇双溪集镇。
建德市:梅城镇、大同镇、航头镇、李家镇。
二、宁波市(8个)
海曙区:横街镇。
江北区:孔浦街道。
北仑区:柴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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