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判断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文章指出,党的十九大作出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判断,是一个完整系统的论述,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深化了对社会主要矛盾“变”与“没有变”辩证关系的认识。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关键是要把握“变”与“没有变”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同时,特别强调了两个“没有变”。就是说,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中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前后两个“社会主要矛盾”不是对立的,也不能割裂开来。但同时,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又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是带有飞跃性的质变,是对各方面产生全局性影响的变化。这一变化之“新”,在于它是层级性的变化,从人民需要的一般水平迈向更高水平,从物质生产扩充到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矛盾的指向和力度都发生了变化。正确把握这个变化,在实践上就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决不动摇,扭住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放松,同时把着力点放在发展更高水平的生产力上,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增强创新能力。
第二,深化了对社会主要矛盾中“需要”与“供给”辩证关系的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始终是依据人民需要与供给的关系确立的。在过去很长一个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正确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需求和社会生产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过去的物质短缺时代,供给是主导方面,需求是被动方面,有供给就有需求。现在生产能力已经极大提高,物质财富已经得到极大丰富,一般需求已经饱和,人民群众要求更高质量、更为丰富、更加个性化的供给。由供给决定需求的阶段发展到需求决定供给的阶段。这种新变化,要求我们从供求关系的根本变革上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在实践上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中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第三,深化了对社会主要矛盾发展的“平衡”与“不平衡”辩证关系的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揭示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当前中国的突出问题。社会主义发展客观上要求全面和平衡。邓小平同志说过,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光有经济建设一手搞得好还不行,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实践上要统筹兼顾、注重平衡、补齐短板,着力解决中国发展长期存在的问题,促进城乡、区域、沿海和中西部协调发展,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不断形成平衡发展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发展的整体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深化了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辩证关系的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在国际环境更加复杂的形势下出现的,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充分考虑外部因素特别是防范各种风险。邓小平同志强调,搞现代化建设要有世界眼光,要注意世界各国的发展,瞄准世界前沿,注意风险挑战。我们是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使国内矛盾和国际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复杂矛盾长期存在,国际上种种不可测因素的频繁出现,都可以使矛盾迅速放大许多倍,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决不可以掉以轻心。对此,需把握国内外矛盾,注重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在实践上正确处理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把握机遇、趋利避害,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决不让各种干扰影响中国的改革发展。
第五,深化了对“矛盾局部”与“矛盾全局”的辩证关系的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越来越广,层次越来越多,关联越来越紧密。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影响,不仅涉及单个领域和方面,更会涉及全局性趋势性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准确把握客观实际,真正掌握规律,妥善处理各种重大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要矛盾时,坚持用系统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和方法推动对矛盾的认识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总揽社会矛盾全局,协调各方矛盾的解决。否则,就可能因为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似乎解决了一个矛盾,实际上带来更多矛盾的激化,造成经济社会的混乱。把握社会矛盾全局,就要做到“两个维护”,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摆脱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的束缚与羁绊,真正从党的利益、国家整体利益、人民长远利益出发开展工作、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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