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板门店宣言”中开设“南北共同联络事务所”的这一举措虽然非常地具有意义,但有必要使其脱离具有浓厚的联邦主义方式的一切政府主导管理方法的特征,要扩大民间自主韩朝交流管理机制的模式。
再次,不仅在离散家属相逢,还要在书信通信以及自由往来等方面,通过韩方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采取先行主动开放的政策,使朝鲜在其安全考虑范围之内也能够接受。因为过去韩国政府采取对朝政策,虽然说为朝鲜同胞的人道主义的考虑,但还是主要优先考虑朝鲜政权以及体制的安全,包括离散家族的团体见面也就是,于是一直徘徊在政治性的游戏当中,无法突破南北之间的实质性的交流合作关系,有着明显的局限。于是若要突破那种局限,现在开始要积极主动采取开放民间交流的新范式。
最后,在韩国在目前正在讨论的修改宪法的过程当中,有必要对“统一之前的南北关系”或是“永久和平体制”等的韩朝关系或统一问题有关的概念或议题的含义要进行明确地规定,有必要整顿相关的法规。比如,台湾的“宪法增修条文”一样,如果不在“宪法”上对“统一之前”进行明确的规定,若保持目前一样只有规定统一进程和目标的内容,今后统一之前的对朝关系也难免随时受到韩国国内政治变化等国内外环境变化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