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药品、器械能否进入及卖多卖少的操作权在医院,一些企业不惜花重金对拥有决定权的有关负责人开展行贿公关。因此查处的受贿人大多为医院领导和具有处方权的科室负责人或骨干医务人员。”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以往常见的行贿手法是以“搞好关系”“感谢关照”为名赠送红包、购物卡等。随着监管加强,行贿手段也更加隐蔽,如为医生请保姆,帮助子女升学,或把贿赂款列为咨询费、推广费等。
高回扣腐蚀医疗队伍,阻碍行业发展
在雷李培案件中,这样一个细节备受关注:新晨医药销售代表送给雷李培回扣款的5种药品中,5ml的常用注射液左布比卡因,中标价20元,回扣费5元,达到中标价的25%。
回扣比例如此之高,那么医院开给患者的价格是多少呢?经了解,根据“药品零差价”政策,患者拿到手的仍然是每支20元。“药品零差价”是指医疗机构或药店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以购入价卖给患者,这些医疗机构或药店一般会受到政府的补贴。
拿到回扣款后,雷李培将部分上交麻醉科,剩余的归个人所有。办案人员表示:“交给科室的回扣,由科室集中管理,除了按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分配给医生外,还会留下一部分作为科室公共活动经费。”在这种回扣方式的影响下,医生给病人开的药越多,能拿到的回扣就越多。
丽水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说:“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和财物一旦成为潜规则与行业风气,就会丧失医德,甚至违纪违法,最终抬高医疗费用,加重患者和医保基金的负担,加剧医患矛盾。”
在北京某医药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主管王立凡看来,医药领域贿赂问题频发,除了医务人员自身廉洁底线失守外,跟行贿行为即使被查处、受到的惩罚也相对偏轻不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