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上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廉洁丝绸之路分论坛在北京举行。这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设立以来,首次围绕廉洁丝绸之路建设举办分论坛,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办。分论坛上,中国与有关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工商学术界代表共同发起了《廉洁丝绸之路北京倡议》。
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理念的广泛传播,是中国积极参与多双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缩影。腐败,是各国都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在全球化时代,携手打击跨国腐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诉求。
监察法赋予国家监委组织协调开展反腐败合作的职责。两年来,国家监委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充分利用重大多边双边外交场合,凝聚各方共识,参与制定相关规则,推动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从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次会晤就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并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宣言》,到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成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固定议程,到国家监委与联合国以及菲律宾、泰国等相关机构签署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再到成功举办中美反腐败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中澳反腐败执法合作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国家监委深化多边双边交流,织密反腐败执法合作国际网络,为追逃追赃工作争取最广泛的国际支持。
两年来,在全球织密天罗地网的同时,追逃追赃的工作方式方法也在不断升级——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9年,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明确追逃追赃工作范围、纪检监察机关的追逃追赃职责和追逃追赃部门的工作任务等。这是纪检监察机关首部关于追逃追赃的规范性文件,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追逃追赃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在实践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已经成为开展追逃追赃的重要遵循。国家监委依据监察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双边合作协议,积极与外方开展刑事司法协助、引渡、遣返等司法执法合作。国家监委组建后,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追逃追赃,着力提升打法律战的能力水平,成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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