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9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一次巡察,为村里减掉一百多万的债务,这是湖南省祁东县委第三巡察组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巡察成果,也是祁东县纪委监委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缩影。
祁东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太和堂镇开展巡察之后,将农村集体“三资”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深入村组农户瞭解村集体资产收支、资源盘活利用及闲置情况。
大塘村“三资”管理账户上一笔高达120万元的大额债务,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巡察组向大塘村委会瞭解该笔债务情况时,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却都说不清楚。该笔债务发生在八年前,时任村干部基本上都没有留任,交接时也没有把该笔债务说清楚。
“一笔这么大的债务,绝不能成了糊涂账。”巡察组决定将该笔资金查清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上任村党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会计,从他们那里瞭解到该笔债务的来龙去脉。
原来,该笔债务是大塘村一个6公里的公路项目建设费用,属于2015年脱贫攻坚时期的提前实施项目。当时县政府及交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批覆同意该村在国家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可以提前实施该项目。
按照当时的农村公路建设国家补助标准,每公里补助20万元,总里程6.1公里,应补助项目建设资金120.2万元。在农村公路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承包方刘某与大塘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设资金由承包方刘某先行垫付,待国家补助资金拨付下来后再结算。由此,大塘村欠下120.2万元的巨额债务。
事后,在未经大塘村委会与承包方结算的情况下,国家补助的公路建设项目资金60万元直接拨付到承包方个人账户,但是承包方并未到大塘村委会销账,导致120.2万元的债务仍然躺在大塘村集体账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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