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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法例堵漏洞伸正义 移交逃犯不应政治化
http://www.CRNTT.com   2019-02-15 10:15:32


  中评社香港2月15日电/去年一名港男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后潜逃返港,基于港台没有司法互助协议,不能按台湾请求移交疑犯。由于历史原因,香港引渡疑犯的法例,订明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任何其他部分,这个法律漏洞被一些罪犯利用逃避刑责。保安局建议修订法例,容许一次性个案方式适用于香港与任何未签订移交安排的地区,不仅堵塞漏洞,确保将罪犯绳之以法,而且作出了种种限制,充分保障疑犯人权。反对派以泛政治化的手法将修订污名化,显然是政治偏见蒙蔽理智。如果因为反对派的政治偏见,坐视香港成为逃犯的“避难天堂”,令受害人的冤情不能昭雪,这才是最大的不公义。

  去年2月,本港一名少女与男友前往台湾共度情人节,岂料遭杀害后藏尸于行李箧,该男子之后逃回香港,以涉盗窃罪被捕。由于香港法院不能处理发生在台湾的案件,而港台之间没有涉及移交证供、协办案件等提供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亦无移交逃犯的协定,令该疑犯涉嫌的谋杀罪可能不了了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亦凸显本港存在多年的司法引渡漏洞。

  两岸四地缺乏引渡协议 漏洞必须及早堵塞

  保安局建议修订法例,取消现时移交逃犯安排和相互法律协助安排中,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其他部分”等一类条文,使香港与内地、台湾、澳门可就移交逃犯和相互法律协助,订立双边协定或多边公约等“长期安排”,又或以一次性的“个案方式”合作。这既是为了将涉案疑犯依法移交台湾接受审讯,也是为了堵塞存在多年的引渡漏洞。

  法治是香港引以为傲的社会核心价值。不过,香港虽然法制健全而成熟,但在引渡逃犯上却一直存在短板。目前,香港已与32个司法管辖区签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协定,以及与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定,但本港与台湾、澳门和内地却一直未有一套逃犯移交机制。随着两岸四地的交往愈来愈频繁,难免衍生出各种跨境罪案,但由于缺乏移交协议,令不少罪犯利用漏洞逃避刑责,不但令公义得不到伸张,更影响执法工作。这个漏洞必须及早堵塞。

  修订作出种种限制 充分保障疑犯人权

  保安局提出的修订建议可令移交逃犯的工作更规范化,而且有关修订已就移交安排作出了种种限制,充分保障了疑犯人权。一些反对派人士不仅指责移交安排由行政长官启动,可能导致特首“一言堂”,缺乏监管,而且将修订联系上政治争议,认为会成为打压异己的工具。这些指控不过是以泛政治化的手法将修订污名化,并不符合事实。

  其一,逃犯移交程序的启动,由行政长官向法庭发出证明书,符合国际惯例。英国与加拿大等地都是由政府提出指令移交罪犯,也是避免在立法机构作公开审议打草惊蛇,惊动逃犯潜逃,或导致公开案件细节,影响搜证及聆讯。

  其二,逃犯会否被移交,须由法庭在引渡聆讯后裁决。如果法庭认为有关请求不符法例要求,即可拒绝,确保个案符合《逃犯条例》下各项证据的规定及人权保障。在此之前的程序还包括警方和律政司检视证据、法庭同意临时拘捕令等。整个司法程序具有多重保障,与香港现有司法程序及标准一致。除非反对派质疑法庭的公正和中立,否则并没有反对之理。

  其三,移交逃犯涉及的罪行须符合多项元素。这些罪行包括香港与世界其他司法管辖区都同样构成犯罪,并且属于香港《逃犯条例》附表一载列的谋杀、性侵犯、绑架等46项严重罪行。例如,内地有而香港无的寻衅滋事罪就不符移交机制,而若逃犯涉及政治性质的罪行亦不会移交,并不会存在所谓无理移交的问题。反对派的所谓忧虑其实是杞人忧天。

  反对派“盲反”修订罔顾法律和公义

  这宗港男在台谋杀案关系宝贵人命,关系公义和法治能否得以彰显,相信广大市民都会支持保安局的修订。但令人失望的是,一直将法治挂在口边的反对派,竟然齐声反对修订,更上纲上线地指这是一场“政治串谋”,“日后北京可直接与香港特首一人商讨,以经济犯罪为由引渡异见人士,影响‘一国两制’”云云。反对派将一项法律修订肆意政治化,将为受害人家属讨回公道,说成“政治串谋”,这不啻是在受害人家属伤口上洒盐,更是政治偏见蒙蔽理智的冷血表现。

  面对人命关天的大事,主流民意都认同要为受害人讨回公道,要伸张正义,堵塞法律漏洞。由于修订已明确指出移交不涉政治罪行、政治和宗教等异见问题,当事人也可提出上诉和司法覆核,更有法庭把关,反对派的“盲反”根本缺乏理据。如果因为反对派的政治偏见,而罔顾现时引渡逃犯的漏洞,任由犯人逍遥法外,坐视香港成为逃犯的“避难天堂”,令受害人的冤情不能昭雪,这才是最大的不公义。

  文章作者系全国侨联副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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