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退费问题不能简单化处理。在当前高校推行社会化、市场化管理的大环境下,要兼顾学生、学校、服务提供者等多方利益,用更细化的标准、操作规则、退还办法等寻求各方利益的平衡。
比如河北、宁夏等省份明确,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也有部分地区将人员、折旧成本也做了考虑。例如四川省明确对于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这些更细化、更贴近实际的规定与计算方法,清晰且明确,只要在实践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相信大部分学生与公众也能接受。
不妨以此次灵活退宿舍费为契机,将类似疫情这样突发情况下退费操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后即便没有主管部门的“预警”,各地各高校也能按照规定做好退费工作。于高校而言,这是一种制约;于学子而言,权益多了一层更有力的保障。
疫情之下,从教育主管部门到政策执行者,及时关注到退费问题,透出的是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其中,完全可能有某位学生因这份“意外收获”渡过了眼前的难关。对这批被退费的学生而言,这也必将成为他们在疫情经历中一段温暖的记忆。
期待更多地方、高校将这件好事办好,让教育精神直抵人心,润物无声、成风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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