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国之大者”
提高政治领悟力,就是要从政治上领会好、领会透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看国资央企各级领导人员是否心怀“国之大者”,聚焦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来谋划思考,结合国资央企实际,找准监督方向和监督重点,展现担当作为。
要加强对把握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企业主责主业是否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是否围绕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大局,实现经济布局的新优化;是否落实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通过强化监督,确保高质量发展始终成为“十四五”时期国资央企改革发展的主题。
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是否将科技兴企作为发展战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意识是否得到强化,在科技创新方面是否有新的重大举措;企业科技投入与产出情况是否有明显改观,在产学研深度融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上是否有重大进展,人才激励等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是否执行到位。通过强化监督,推动中央企业更加自觉地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在破解“卡脖子”问题、捍卫我国经济安全上发挥国家队、主力军作用。
要加强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是否立足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和创造市场需求;是否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是否主动服务和支撑国家重大战略,与区域发展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强化监督,推动中央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战略方面更好地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
要加强对深化国资央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着力监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情况,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细。重点督促抓好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若干意见的贯彻执行,不断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重点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参股经营投资的监督,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推动国资央企各级党组织担负起深化改革的主体责任,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提高政治执行力,就是要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落实到位。要牢牢把握职责定位,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推动国资央企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
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监督全过程,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要积极探索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有效途径,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与党委定期会商机制,把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党委,持续推动抓好整改。探索开展与下级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定期谈话,认真做好日常咬耳扯袖、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一把手和党委领导班子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
要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审查调查工作各环节,努力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一方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审查办案工作。坚持查办案件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紧盯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惩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看好管住国有资产。另一方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以案促改。要结合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特别是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陈超英 作者系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3月25日理论周刊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