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开始改革,建立最高法院联系人制度,“我作为副院长联系人之一,可以就司法制度改革做直接沟通,并提出我的建议和意见,他们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正在提高。”同时,全国人大发挥的形式正在多样化、灵活化和有效化,从上一届开始,可以开专门的询问会,代表委员就某一个专题做专题询问,这对部委工作的制约是有作用的,各部首长来接受询问前都是战战兢兢,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外还有联合质询,这有时是由委员长亲自主持,副委员长出席。
此外,这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很重视代表联系制度,委员长和副委员长都要联系五名以上的代表,尤其是要注重联系基层代表。
“我在除了完成北大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要从事外事委员会的工作,双月的常委会会议必须列席,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会议也必须参加,包括涉外立法和国际协定、司法互助等,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审理,包括外国人“三非(非法入境、居住和就业)”问题,激发了非洲人与当地人的冲突,还有《陆地国界法》也是此次十分重要的。”
而在议会外交的部份,议会外交是中国外交重要组成部份之一,我们加强了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交流和互访,有的是建立友好小组,我是“亚非27国友好小组的副主席”,这是促进各国文化的交流和交往的小组。另外,还有议会外交的交流机制,形成了“14+1”的交流机制,例如我们和美国、欧盟、日本、韩国、法国,俄罗斯和埃及等14国建立起了机制交流,这是全国人大议会外交的新成果,对加强两国关系、议会交往和民意的沟通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