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外商投资法》以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施行为契机,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外资促进和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在2019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基础上,抓紧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保持和增强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二是如期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并争取尽快启动第二阶段谈判,尽力实现美国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进一步退坡,改善国际经贸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和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工作。中国于2007年提出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的申请,并于2019年10月提交了最新的第7份出价清单。如能顺利加入《政府采购协定》,将有助于中国全面规范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稳步进入国外政府采购市场。考虑到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应当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争取尽快与相关国家就加入出价达成一致。与此同时,2013年启动的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于今年3月2日至6日进行了第27轮谈判,双方围绕文本和清单展开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应当继续积极推进谈判,争取早日取得突破。
四是大力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各地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力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扩大和深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就是一个突出例子。在此基础上,中央又提出了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目标。应当以疫情防治为契机,加大开放力度,推动国际合作。
五是促进防疫物资出口,推动全球公共卫生合作。一方面,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拓海外市场,促进和扩大防疫物资出口,并积极探索“火神山模式”、“方舱模式”这样的融基建、人员、方案等软硬件于一体的应急医疗应对模式的对外推广;另一方面,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动开展全球公共卫生合作,并以世界卫生组织及其《国际卫生条例》为基准,反对个别国家以公共卫生为由,对国际贸易、交通和旅行做出不合理、不成比例或者歧视性的限制。
加速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文章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个别国家本就已经甚嚣尘上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在此情形下,中国一方面要坚定捍卫全球化和多边主义,在包括世贸组织在内的各种多边场合坚定守护中国立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尽快完成或启动重要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工作,加速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大概率到来的全球经济“寒冬”中达到“抱团取暖”的效果。
一是努力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如期签署。RCEP是东盟加上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计16个国家之间的自贸协定,如能达成并在全体缔约国之间实现零关税,所有缔约方都将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其中,据测算中国GDP可望提升0.55%,出口总量提升3.15%。尽管印度临阵退缩,但其余15国已于2019年11月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并原则上承诺于2020年正式签署协定。目前各方正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法律文本审核等相关工作,以准备好供各国签署的最终文本。中国应与其他国家一道,努力推动RCEP如期签署。
二是加快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加大中国—海合会自贸协定谈判力度,并积极推进与以色列、挪威、斯里兰卡等的自贸协定谈判以及与韩国、秘鲁等的升级谈判,加快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继续扩大自贸伙伴的“朋友圈”。
三是尽快启动加入《全面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谈判。CPTPP的前身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后者是奥巴马时期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一部分,其抗衡和遏制中国的色彩相当浓厚。但同时也应承认,TPP在很大程度上的确代表了自由贸易的发展趋势,也符合中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内在需求。除实施层面的零星调整外,CPTPP基本沿袭了TPP文本,因此上述判断也适用于CPTPP。近年来,中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在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和规则承诺与CPTPP的要求日益接近,加入条件趋于成熟;而美国退出TPP和疫情以来中日关系的显着回暖,则为中国加入以日本为主导的CPTPP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应当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尽快启动加入CPTPP的谈判,为中国经济发展争取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赢得更加充足的规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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